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足球比赛的通知

为推动我国足球运动的普及与发展,提高全民体育健身意识,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,定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举办全国足球比赛。本次比赛旨在为全国热爱足球的运动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我、切磋技艺的平台,同时为国家队选拔人才。

一、比赛时间与地点

1. 比赛时间:2023年11月1日-11月15日

2. 比赛地点:全国各省级行政区分别设立赛区,具体比赛场地由各赛区组委会另行通知。

二、参赛资格

1. 参赛选手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。

2. 各省级行政区可组队参赛,每队限报20人,其中替补球员5人。

3. 参赛选手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运动员注册证或健康证明。

三、报名方式

1. 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

2. 报名方式:请各省级行政区体育局统一组织报名,填写《全国足球比赛报名表》并加盖公章,发送至赛区组委会指定邮箱。

四、比赛规则

1. 本次比赛采用国际足联最新比赛规则。

2. 比赛分为小组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,具体赛程由组委会另行通知。

3. 比赛期间,所有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组委会的纪律要求,不得无故缺席或违规。

五、奖励机制

1. 获得冠、亚、季军的队伍将分别颁发奖金和奖杯。

2. 本次比赛还将评选出最佳射手、最佳防守球员、最佳教练员等个人奖项。

3. 获奖选手将有机会进入国家集训队,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赛事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 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,参赛选手的交通、食宿费用自理。

2. 各赛区组委会将为参赛选手提供医疗保障和赛事服务。

3. 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请各省级行政区体育局积极组织参赛,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让我们共同期待这场足球盛宴的到来,为推动我国足球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!